根据《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意见》(济自资规发〔2020〕14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意见请向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7月18日
联系电话:0537-7212800
电子邮箱:wsbdc2016@163.com
信函邮寄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东段华翔热力办公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邮编:272500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8日
《汶上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根据《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意见》(济自资规发〔2020〕14号)等文件制定。
意见征集已结束,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