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二、下列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法定适用条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1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 1.首次被发现; 2.已通过网上系统办理相关证件,但运 输途中未携带纸质证明; 3.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4.未造成危害后果
| 1《.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 年 8 月通过,2018 年 9 月国务院令第 703 号第三次修订)第 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通过,2021 年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
2 |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运营单 位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 案、措施
|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 年 12 月通过,2018 年 4 月修正》第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月通过,2021 年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
3 |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运营单 位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 制度;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 年 12 月通过,2018 年 4 月修正》第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通过,2021 年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
4 |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 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 提供服务
|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 年 12 月通过,2018 年 4 月修正)第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通过,2021 年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
5 | 未依照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 踪标识物
|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 年 12 月通过,2018 年 4 月修正)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通过,2021 年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
6 | 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 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 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
|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 年 12 月通过,2018 年 4 月修正)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 年 3 月通过,2021 年 1 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