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1 | 重大行政许可 | 无 | |
2 | 重大行政处罚 | 对食盐专营工作违法行为的处罚 | 《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国务院令第197号令,2017年12月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3 | 重大行政处罚 | 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按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九条 |
4 | 重大行政处罚 | 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处罚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二十条 |
5 | 重大行政处罚 | 对伪造、冒用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标志或者冒用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处罚 | 《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2010年3月22日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
6 | 重大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修正)第四十四条 |
7 | 重大行政处罚 | 对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未按照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为其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的违规行为的处罚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3年5月国务院令、中央军委令第761号)。第四十五条 |
8 | 重大行政强制 | 无 | |
9 | 重大行政征收征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