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发、陈倩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汶上县房权证汶字第20092052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汶国用(2012)字第083016004112号
张恒发、陈倩
房屋及土地
370830602004GB00014F00540033
原证记载:汶上县长乐湖小区54号楼1单元1-201室
依据汶上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编号为:(2021)鲁0830执606号
公告单位:汶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