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陈峰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汶上县十七中东家属院1号楼6单元6-2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汶房字字第000019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琳、陈峰峰
2025年9月16日